王振华:律师 一级合伙人 (公司法、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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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15年
执业领域
民商事相关领域,尤其在公司设立和运营、公司治理、国有企业改制、公司破产清算和购并重组领域具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执业经验
1996-1999年,山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讲师。
1999年,山东省律师事务中心执业,后改制成立合作制的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为合作人。
2010年加入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非诉业务代表
1、山东省盐务局---为昌乐转运站铁路专用线产权确认出具法律意见;后盐务局提起诉讼,代理诉讼,最终达成和解,盐务局撤诉。铁路专用线确认为盐务局持有的国有资产。
2、济南东风汽车总公司---受济南市司法局指定,为济南东风汽车总公司改制提供法律服务。
3、济南市振邦保安服务总公司---受济南市公安局委托,为济南市振邦保安服务总公司改制提供法律服务。
4、潍城农信---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潍坊市潍城联合社不良资产尽职调查
5、临沂农信---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临沂办事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和清收提供法律服务
6、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就中国北车集团济南机车车辆厂持有济南恒泰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11.3%股权转让出具法律意见。
7、勃利县依鑫清真食品厂---为该厂与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资产划断出具法律意见。
主要顾问单位:
山东省经济发展总公司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教育背景
历史学硕士(法律史),山东师范大学,济南
工商管理硕士(MBA),山东财政学院,济南 |